变更内容:
至投标截止之日,我院尚未收到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因此我院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延期至“2023年11月20日”。
特此通知!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型央企。海西分院是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福建省政府、中国机械总院、三明市政府三方合作共建、院地优势互补的重要成果,定位于“先进技术引领者、卓越企业培育者、转型升级助推者、科学发展支撑者”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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